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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数字终端产品基础技术标准(湖北)创新智造基地一期项目修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机构及工程审计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招标资格预审

属于:招标公告日期:2022-07-16 02:49:01

智慧城市数字终端产品基础技术标准(湖北)创新智造基地一期项目修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机构及工程审计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招标资格预审

    智慧城市数字终端产品基础技术标准创新(湖北)智造基地系清大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与嘉鱼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因双方均为国有控股机构,考虑项目业务同步推动,经全体股东同意,在未及时成立项目机构时,委托清大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前期开展项目各项业务,并经双方同意:拟对智慧城市数字终端产品基础技术标准(湖北)创新智造基地项目修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机构及工程审计服务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城市数字终端产品基础技术标准(湖北)创新智造基地
   项目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嘉鱼县潘家湾镇畈湖工业园(武汉新港开发区)(原湖北三三重工工业园地块)
   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联系:0755-36648868,36648898 曾女士
   业务咨询:19131173531   王先生
   项目筹建地址:湖北省嘉鱼县委党校大楼四楼(中核清大产业基地筹建办公室)

2、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嘉鱼县潘家湾镇畈湖工业园内,临近S102省道(武赤线),武汉与咸宁分界线嘉鱼县路段,占地约1500亩建设用地,分为三期建设:首期361亩工业用地(收购原湖北三三重工工业园地块),二期301亩工业用地及配套235亩商住混合用地,三期298亩工业用地和配套118亩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投资建设 “智能制造基础技术标准创新智造基地”和“智慧城市网格化标准示范社区”,打造智能数字产业的产品应用场景,同时结合项目所需,项目规划内容不限于:规划建设“星级酒店”、“生态社区”、“生产基地”、“工业服务”、“人才公寓”、“邻里中心”等功能配套。
    根据规划指标计算,通过设计科学编排,本项目计容物业约140.19万平方米,其中智能工业展销中心约7.3万平方米,生产类物业约63.6万平方米(92栋高标准厂房),科研中试类物业约6万平方米,其他工业配套5.4(含配套),容积率1.2-1.5。智慧安全智能社区的住宅物业约46.15万平方米,酒店及商业物业约6.03万平方米,容积率为2.0-2.2。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期(361亩)用地范围工程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规划计容面积为:297950.6㎡,总建筑面积: 302487.88 ㎡。每个标段具体指标如下:
   第1标段:本标段为计容面积72856.2m2 ,共10栋建筑3层物业,根据现场已经建设完成6栋物业主体施工(栋号:1A/1B/2A/2B/3A3/4A)建筑面积58593.36m2 ,新建工业产业服务楼4栋(栋号:3B/3C/4B/4C)建筑面积14262.84 m2,工业产业服务楼需要完成外立面改造,按照工业展销展馆要求进行公共部分装修。2022年12月31日完成,且满足企业进驻。
   第2标段:本标段为计容面积84230.64m2 ,新建工业高标准生产厂房18栋(厂房栋号:1#-12#及22# -27# )其中:1#/2 #/ 5 #/ 8 #/ 9 #/ 10 #为3层厂房(首层6米,2-3层5米), 3#/4 #/ 6 #为2层厂房(首层7.9米,2层5米)7 #/ 11#/ 12 #/ 22 #/ 23#/ 24 # /25 #/ 26#/ 27 #为3层厂房(首层7.9米,2-3层5米) 。厂房1#-12#栋2022年12月31日完成,且满足企业进驻。
   第3标段:本标段为总建筑面积74082.42m2(含地下人防面积),计容面积69545.14m2 ,现场已经建设完成3栋(2栋6层员工宿舍和1栋科研附属楼、食堂)建筑面积28445.14 m2 (2022年12月31日完成,且满足企业进驻),新建1栋15层科研总部大厦、1栋16层人才大厦,1栋企业展厅,计容建筑面积41100.00 m2,需要宿舍和科研附属楼全面改造本区域内的物业需要全部精装交付使用。2023年6月15日完成并全部交付使用
   第4标段:本标段为计容面积70596.78m2 ,新建工业高标准生产厂房(栋号:13# -21# ) 共9栋3层厂房)(首层6米,2-3层5米),厂房13#/16#/19#栋2022年12月31日完成,且满足企业进驻。 2023年6月15日完成并全部交付使用

4、监理机构服务内容
        (1)本次招标服务范围: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实施、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审计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具体以监理合同条款、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含设计变更、招标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增加的其他附属工作)等为准。
   (2)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满。
   (3)质量监控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
   (4)标段划分:4个工程标段合并服务。

5、监理服务机构(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投标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提供2022年6月(含6月)以来的任意三个月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其变更信息)
   (b)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
    (c)企业投标前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页);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工程审计服务商(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
   (2)服务供应商须满足: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服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或经济专业),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处);
   (4)服务供应商须未被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限内),未被行政机关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且处于处罚期限内);
   (5)服务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类似业绩,并有20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审计经历(附合同);
   (6)服务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或咸宁有稳定的服务机构, 并有良好的人员储备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7工程审计服务内容
      (1)本次招标服务范围: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实施、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审计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具体以服务合同条款、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含设计变更、招标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增加的其他附属工作)等为准。
  (2)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根据基建项目进度。
  (3)审计内容:全过程审计。对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跟踪审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体用计划建议;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及比选;协助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的编制及审核。
     结算审计: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出具工程结算审查报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发包、承包双方合同约定确定建设工程的最终工程造价。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负责解释其审核确定的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确保审计通过;
   (4)标段划分:4个工程标段合并服务。

8、招标计划:
   (1)公告时间:2022年7月15日,本次招标计划公告拟在:工程招标采购信息网(www.bidcent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投标信息平台 (www.zhaobiao.cn)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n)国家招标网 (www.gjzb.org)五个权威网站及清大控股(深圳)有限公司(www.cnthkg.com)企业网站同步发布。
   (2)工作计划:所有的网站招标预告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企业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 2022年7月22日通知符合条件的机构(每项或每个标段不低于5家)于2022年7月28日现场踏勘时间,踏勘现场解释答疑会议2022年7月28日(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公司时间安排),投标机构响应时间为2022年8月1日-8月8日截至,每项或每个标段不低于3家参与磋商性谈判。

9、文件的递交
    (1)请报名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2022年7月21日11:59之前通过指定邮件(szqdkg@qq.com),按照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的内容提供PDF格式资料。电子报名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时间安排
   ①资格预审企业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1日11:59截至;
   ②资格预审通过并踏勘现场通知时间:2022年7月22日15:59之前
   ③踏勘现场时间:2022年7月28日10:00,项目所在地现场。(自行踏勘)
   ④确认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文件递交:2022年7月29日15:59之前
   ⑤预计领取标书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3日(以项目公司法律程序完善为准)。
   ⑥预计递交标书时间:2022年8月8日(以项目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⑦预计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以项目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⑧预计竞争性磋商会议从:2022年8月11日-12日(以项目公司发文为准)。
   ⑨预计定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以项目公司提交最终磋商评审文件为准)。






 

附录1  投标人意向承诺书


致:清大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投标人(企业名称)        根据自身企业资质和按照项目招标报名资格预审要求,现有意向参与贵司的智慧城市数字终端产品基础技术标准(湖北)创新智造基地一期项目修建工程□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审计服务业务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授权员工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企业名称)职务  ,手机号码:      通过邮箱:             进行报名及后期业务洽商

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提供);
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提供);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附录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始工作日期  
竣工(完成)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监理负责人(总监)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资格审查用业绩      □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设计类业绩    □施工类业绩   □工程总承包类业绩
注: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
(4)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根据项目实际类似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不能反映关键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如后续中标后,发现如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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